新疆工商注册代办之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范围不同于一人公司一人公司虽然只有一个出资人,但不限于自然人,也可以是社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而且,不仅一个股东成立为公司,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人数发生变化时,公司也可以变更为一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由自然人单独设立,不得设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法》没有从其他企业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承担不同的责任由于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投资者将以其个人财产或通过家庭共同财产承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于一人公司虽然只有一个出资人,但一人公司仍然是公司,其财产、意思表示和责任独立于股东,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然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为其主体资格与投资者相同。4.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资本限额不同于一人公司《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为十万元。股东应当依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因此,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有一个**限额
